嘉定区结合本区蔬菜生产和供应情况,围绕市政府2010年12月17日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2010〕82号)要求,根据《稳定蔬菜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沪府办〔2010〕97号),完善制度措施,促进区内蔬菜产销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嘉定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区农委和区经委两部门制定的《嘉定区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将各项考核指标分解至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和菊园新区管委会,围绕蔬菜种植面积、绿叶菜种植面积、绿叶菜年上市量、蔬菜质量安全和产销对接等5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内容进行计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绿叶菜上市量与对种植蔬菜各镇的补贴挂钩。
二、建立稳菜专项资金
嘉定区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稳菜资金的实施意见(试行)》(嘉府发〔2011〕13号),从2011年起建立嘉定区稳定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确保蔬菜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提高蔬菜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稳定蔬菜生产专项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区、镇筹措资金列入两级财政当年预算,实行专户使用和管理。补贴分为蔬菜种植物化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补贴和对种植蔬菜各镇的补贴等三项补贴内容。其中,蔬菜种植物化补贴分为蔬菜“保淡”生产补贴、肥料补贴和农药补贴。
三、促进蔬菜产销对接
嘉定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区农委和区经委两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蔬菜产销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区内蔬菜生产合作社及相关蔬菜专业生产龙头企业,就近在标准化菜场设立蔬菜直销点,进一步提高蔬菜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综合应急保障能力,着力畅通产销渠道、降低流通费用,有效应对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的异常波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并将蔬菜产销对接工作纳入街镇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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