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绿色蔬菜价格要比无公害蔬菜高出许多,在贵阳市场上鲜有问津。一家曾进驻贵阳某大型超市的绿色蔬菜品牌,就因销售量太小,而最终退出超市。(5月12日《贵州都市报》)
绿色蔬菜健康无污染,吃着放心,按说应该是“好女不愁嫁”。然而,由于售价比普通蔬菜价格高出几倍,消费者即使有购买欲望,也对昂贵的价格“望而却步”。 不光是贵阳,绿色蔬菜在其他地区的销售情况也不大理想,甚至面临着“退市”的危险。
经济社会学家马克・格兰洛维特认为,“经济行动是嵌入于人际关系网络”的。因此,绿色蔬菜的“有价无市”,既是一个经济现象,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经济学的交换思想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之上,认为人们都在理性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社会学则认为, 影响社会交换的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为“互惠”和“公平”。“互惠”是指一旦发生社会交换,受惠的一方就必须承担和履行回报义务,消费者获得了商品,就必须付出金钱。“公平”规范是指对规定的交换关系中报酬与代价的比例所作的社会规定,它直接制约着人们报酬期待的程度。消费者盘算着是否“公平”,销售者也会考虑是否“合算”。消费者认为绿色蔬菜价格太高,觉得“不划算”,销售者则因绿色蔬菜成本高,“亏不起”。在“公平”规范面前,消费者和销售者都很“受伤”。
那么,如何建立起合理的“公平”规范,使得消费者和销售者都从绿色蔬菜这块“蛋糕“中各取所需?从销售者的角度讲,必须联合生产者,建立合理有序的供销链条,提高绿色蔬菜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努力降低绿色蔬菜的销售价格,使消费者“买得起”。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必须转变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蔬菜的价值认同,适当增加消费投入,让销售者“卖得出“。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实现良性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增加社会信任,从而使得建立在“互惠”、“公平”规范基础之上的社会交换得以维系和发展。只要“社会交换”畅通无阻,绿色蔬菜“有价无市”的状况就可以得到根本性扭转。
“菜篮子”涉及民生,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绿色蔬菜本应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家常菜”,而不是求之不得的“奢侈品”。绿色蔬菜的“有价无市”,既需要经济手段的积极作为,也需要社会手段的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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