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频道 |  南瓜频道 | 玉米频道 | 黄瓜频道 | 番茄频道 | 西甜瓜频道 | 寿光频道 | 农药肥料 | 温室灌溉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部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农业部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来源:农业部】 【时间:2011/5/18 10:18:00】 【字体: 】 【打印】 【关闭

  开展“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试点,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支持农超对接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超市加快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均衡供应超市农产品的能力。三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安全生产记录管理,依据农产品流通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贴标识,创建品牌,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等的创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超市的需求,实行统一采购种苗、统一采购和使用农资、统一记载田间档案、统一采收产品、统一检测农残。四是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超市一般应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鼓励超市和合作社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黄瓜网(Hg.vegnet.com.cn)”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黄瓜网”(Hg.vegnet.com.cn)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黄瓜网(Hg.vegnet.com.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黄瓜网(Hg.vegnet.com.cn)”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黄瓜网(Hg.vegnet.com.cn)”,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黄瓜网”(Hg.vegnet.com.cn)联系。
 
热点新闻 更多 ->
·气温降低湿度增加大棚黄...
·上半年农民收入增6.6%,...
·三亚政府托稳百姓“菜篮...
·天津雪后蔬菜供应量足价稳
·海门市农科所育成20万株...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