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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出台蔬菜产业奖励办法
【来源:中国山东网】 【时间:2011/5/20 8:46:00】 【字体: 】 【打印】 【关闭

  为加快推动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我市出台了《威海市蔬菜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且验收合格的单位,市、县(区)两级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奖励范围是在威海市辖区内(不含省财政直管县)符合奖励条件的建设单位和发展蔬菜种植工作成绩显著的镇(街道)政府。申请奖励的建设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当年的新建基地或在原有基础上新扩建的基地;基地种植品种为蔬菜及菜用瓜;实行规模化种植。基地须集中连片并达到一定规模,大田面积200亩以上,或日光温室面积30亩以上,或大中拱棚设施面积50亩以上;推行标准化生产,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检测、生产监测、基地准出及质量追溯五项制度,树立规范统一的标识牌。

  对符合条件且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将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至10万元,各市区(开发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两级奖励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同时,对推动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镇(街道),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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