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日召开的县(市、区)长座谈会上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区蔬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蔬菜“扩面增效”工程,郊区平原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山区重点发展山地反季节蔬菜。通过5年努力,市区建设标准化常年蔬菜基地1.5万亩、季节性蔬菜基地10万亩,蔬菜复种面积达到25万亩、年产量达40万吨、年销售额达10亿元;市区蔬菜自给率及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实现生产布局合理、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质量安全可靠,使我市成为长三角都市圈重要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衢州蔬菜”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品牌。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蔬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统筹推进市区蔬菜产业发展。《意见》还明确了农业、财政、水利、工商、国土、商贸等部门的职责;发改、交通、质量技监、卫生、物价、公安等部门也要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意见》要求,多渠道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安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大对蔬菜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通过市级验收的市区以蔬菜为主的千亩以上产业示范区,市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100万元,用于扶持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种子种苗工程等。柯城区、衢江区也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大对蔬菜基地建设的财政投入。
《意见》要求,对流转10年以上并签订合同、常年种植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其生产管理及仓储用房等临时性建设用地,按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执行。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重点乡镇,可在当地建设蔬菜批发市场或配送中心,鼓励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对现有和新建并经认定的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蔬菜基地,要上图造册列入保护范围,确保市区蔬菜基地稳定发展。建立和完善征占菜地的审批程序,征占专业蔬菜基地的,须经农业部门同意后再报市政府审批,并实行数量、质量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予以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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