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质监字〔2011〕2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农业部的要求,确定从明年开始,对我省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由检测22种农药增加到50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抓好落实,立即对本市的质检中心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有条件的质检中心迅速开展工作。
二、各有关质检中心要按照蔬菜、水果农残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逐项认真开展检测方法确认并进行计量认证扩项(没有气相色谱-质谱仪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和嘧霉胺这5种农药可暂时不做)。
三、各市在完成检测方法确认并进行计量认证扩项后,于12月31日前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通知》及《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复印件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未按期完成计量认证扩项的,将不安排明年的全省蔬菜、水果农残例行监测工作。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联系人:吴亚玉,电话:0531-82355223。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与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平 郭文静
联系电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传 真:67866091
附件:蔬菜、水果农残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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