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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3/21 16:43:00】 【字体: 】 【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商务部实施的一项重要食品安全保障工程。2012年我市被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确定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 扎实推进建设步伐,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富民惠民政策、保 障城乡居民肉菜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建设农产品安全供应体系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肉菜流通管理的组织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全方位构筑企业规范经营、政 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监督有力的肉菜流通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推 动、企业参与、分步实施、社会监督”的原则,依照“先中心城市、后人口大县、再其余县(市、区)”的工作思路,整体布局,阶段推进。一期在渭南中心城市 160个流通实体实施部署,包括3家标准化定点屠宰厂(场)、1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3家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27家大中型连锁超市及116家 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和团体采购单位。二期推广至各县(市、区)。三期拓展至其他品种。

  三、主要任务

   按照“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新建和升级改造现有肉类蔬菜流通节点,在2013年年底前,建 设一个平台、两个流程、五个节点、共享终端。一个平台即1个市级中心管理平台,两个流程即肉类、蔬菜“一荤一素”2个流通闭环,五个节点即屠宰环节、批发 环节、农贸市场环节、超市环节、团体消费环节等5个追溯子系统,共享终端即在零售终端提供给消费者相同的追溯界面和手段,便于消费者通过统一的查询终端, 进行追溯监督。该体系上联国家追溯平台,下联批零市场等各流通节点,可实现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 考核等管理职能。

  1.建设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根据商务部制定的“五统一”追溯标准和规范(即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 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建设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中心管理平台,实现国家追溯管理平台和我市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市级肉类蔬 菜流通追溯中心管理平台,主要承担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汇总肉类蔬菜流通全程信息,包括监管、追溯、溯源、召回、统 计、分析、预警等,实现肉类蔬菜全程追溯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2.建设肉类蔬菜5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企共建、企 业维护的要求,建设生猪屠宰企业追溯、批发市场追溯、农贸市场追溯、超市追溯、团体采购企业追溯子系统。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终端信息的电子化采集、存储和传 输,形成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链条。

  3.提升对溯源信息的采集、智能化处理和综合管理能力。采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具体关键技术包括挂钩型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非接触IC卡技术、手持移动终端、智能化溯源电子秤、无线传输技术等,不断提高追溯精度,力争5年内系统性能不落后,操作更便利。

   4.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监管水平。实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变目前的“点监管”为“链监管”。必须建立一整套流通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必 须加强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发挥各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长效市场监管机制;必须加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运行队伍建设,坚决打击制售有害食品的不法行 为。通过工程的实施,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实施步骤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工作实际,分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底前完成)

  成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确定纳入试点的企业单位;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办企业和监理企业。

  2.安装调试阶段(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完成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和5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160个流通实体追溯子系统相关硬、软件的安装调试;完成市级管理平台、 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与国家追溯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完成对备案经营商户溯源卡(IC卡)发放工作;完成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的培训工 作。

  3.试运行阶段(2013年11月底前完成)

  完成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与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的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完善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功能。

  4.评估验收阶段(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和财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建设规范及考核评估办法,对系统建设、运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完善追溯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迎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的项目验收、经费审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5.巩固推广阶段(2014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生产经营者执行追溯体系要求的意识,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消费者养成购买可溯源肉类蔬菜和索取溯源小票的习惯,充分发挥追溯体系的功能,提高运行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 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综合 执法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市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市级追溯平台建设推进小组。主要任务: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建设;负责追溯体系中心平台和子系统技术集成和管理维护;根据实际及时提出技术调整建议等。由市商务局负责完成,市商务局主管领导任组长。

  3.生猪屠宰环节建设推进小组。主要任务:确定定点屠宰企业、肉类产品经销点实施名录和溯源系统建设。由市畜牧局负责完成,市畜牧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4.肉类蔬菜流通环节建设推进小组。主要任务:确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实施名录及溯源系统建设。由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局组成,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5.餐饮消费建设推进小组。主要任务:确定餐饮企业、大中型企业、学校、幼儿园、医院的实施名录,负责团体采购溯源系统建设。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工信局、卫生局组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

   6.效能督查组。主要任务: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及使用情况;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 保障资金使用,负责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工作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组成,市财政局分 管领导任组长。

  7.宣传组。主要任务: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组成,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根据“突出重点、职能定责、相互协同、形成合力”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市商务局负责肉类蔬菜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建设;负责相关的培训和项目宣传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经营户备案及溯源卡发放工作;负责督促餐饮企业坚持持卡采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经营投资主体)完成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超市的经营户备案、溯源卡发放和市场准入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按照要求进行 信息化改造和批零终端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质量追溯条件的肉类蔬菜,一律不准入市销售。

  市农业局负责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体系建设,确保市场开办方实施入场前农药残留检测;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农产品准入制度,并按要求使用溯源卡进行交易。

  市畜牧局负责屠宰企业溯源系统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效能督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的审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委宣传部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场经营区域以外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依法取缔游商游贩,督促其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市教育局负责完成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的食堂溯源卡发放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大中型企业食堂溯源卡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医院食堂溯源卡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属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三)科学制定技术方案和招标计划

  依据《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等15项技术规范和要求,明确系统建设的框架结构、功能需求、技术模式、追溯流程、设备选型与数量、数据采集传输与应用、操作办法和资金预算等内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

  按照 “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的总体要求,制定科学的招标计划,合理划分招标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 府采购要求,履行项目立项、采购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审核、发布招标公告,以及开标、评标和定标等程序,依法及时处理质疑和投诉。

  (四)落实项目资金

  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要求管好用好项目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相应财政配套资金。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培训、宣传经费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系统运行维护费。

  (五)加强绩效评价和长效监管

  为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将其列入2013年实事工程建设项目,作为对县(市、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为确保肉类蔬菜流通 追溯体系建成后的使用效果,要针对项目涉及的企业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经营单位和经营户的实名档案,达到物要编码,人要凭卡;通过每 日抽检制度,定点检查制度,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消费安全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与信息支撑。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作为食品安 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依法维权,实现明白放心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为肉类蔬 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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